4、从事气象系列技术员4年以上,胜任本岗位工作,可申报气象系列助理级的评审。
(二)计算机能力条件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通过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试,并获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其中《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05年之前取得的,2007年之前仍可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2006年之后取得该证书的,只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不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
2.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的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不受限制。
3. 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4)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成果条件
业绩成果条件。对于申报人所提交的奖励或成果证书,应有本人姓名;如系集体奖状,由获奖单位出具申报人所起作用的证明(含工程图纸等),并加上获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申报人所提交的科研项目合作成果,要明确甲方、乙方的作用,由项目参与单位提供当时工作情况说明,以分清责任,明确角色和作用。
1、 技术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气象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1)完成过1篇技术总结;
(2)参加过1次技术交流;
(3)参加并完成过1项科研课题,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4)在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局级或以上表彰1次。
2、助理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气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1)在气象专业的刊物上发表过1篇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的学术交流会议上交流过1篇论文;
(2)参加并完成过1项正式立项的科研课题,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3)在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局级或以上表彰1次。
(四)破格条件
从事气象专业工作,不具备“气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评审的基本条件”所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较突出,可以破格申报气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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