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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平原地区20万亩造林工程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平原地区20万亩造林工程的意见
(京政发〔2012〕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平原地区是本市人口、产业的聚集区和首都功能的主要承载区。加快推进平原地区造林绿化,建设城市森林,是本市改善生态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大决策。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并决定2012年在本市平原地区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约133万公顷)。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建设范围和重点工程

  (一)总体思路。按照“依法合规、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成带连网”的原则,统筹林业发展和耕地保护,通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力度、调整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种植结构、加密加宽农田林网和道路与河流两侧林带、争取政策支持等措施,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多功能的城市森林,构建“两环、三带、九楔、多廊”的绿色空间格局,全面完成2012年平原地区新增造林工程建设目标。

  (二)建设范围。2012年平原地区新增造林工程主要安排在六环路两侧,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拆迁腾退区,重点道路、河流两侧和荒滩荒地,首都机场周边和航空走廊可视区,南水北调干线工程两侧等地区。原则上六环路绿化外侧不低于1000米、内侧不低于500米,通往外埠的干线公路、铁路和主要河流每侧绿化不低于200米。

  (三)重点工程。2012年平原地区新增造林工程以景观生态林和绿色通道建设为主。景观生态林以首都机场周边和航空走廊可视区、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向北至六环路等地区为重点,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结构、多类型的近自然森林景观。绿色通道建设以永定河(在“四湖一线”工程基础上继续向南延伸)、北运河、潮白河及京沪高速等通道绿化为重点,着力提升河流交汇处、高速公路出入口、道路进出京路口等重要节点周边绿化景观效果,构建绿色生态体系。

  二、工作要求

  (一)适地适树。严格执行平原地区造林技术标准,大力推广应用抗旱节水、节能环保、森林健康经营等新技术、新材料,栽植适合本市气候特点、具有鲜明景观特色、节水耐旱、碳汇能力强、滞尘作用明显的优良乡土树种。重点推广应用乔木、灌木树种各20种,常绿树苗高应在25米以上,落叶乔木胸径应在6厘米以上,花灌木应为3年生以上,具体标准由市园林绿化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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