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重点学科调整及增补名单的通知
(京教研〔2012〕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学科调整及增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1〕752号),在学校申报、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经审核,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等学校关于北京市重点学科调整的申请;同时,同意增补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等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培育)。现将学校及学科名称予以公布。
请各高校加强对北京市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逐步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加强学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提高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切实保证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培育)名单
北京大学
应用经济学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
心理学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
中国史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
清华大学
应用经济学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
世界史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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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
设计学
|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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