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2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
(吉政函〔2012〕67号)
各相关市 (州)、县 (市)人民政府:
按照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7号)和 《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 〔2012〕159号)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有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下达给你们。各地要迅速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并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2012年吉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序号
| 行业
| 企业名称
| 淘汰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
| 产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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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炼钢
| 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
| 25吨电炉2座,30吨精炉1座
| 3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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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炼钢
| 延边顺达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 中频炉4座
| 0. 2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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