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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2012年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省国资委
2、推进吉煤集团、吉林信托、省信用担保公司改制重组。
  
  各级政府
  
 3、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等改革遗留问题。  有关部门
 4、继续推动企业移交办社会职能。 
 省编办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  有关部门
 1、抓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 
 省金融办2、继续推进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  有关部门
 3、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 
 省物价局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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