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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申报国家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区)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申报国家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区)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12]033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财政局、建设交通委、环保局、农委:
  为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010年-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连续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参见附件2)等重要文件,并于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第一批城市(区)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本市闵行区入选并获得了国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下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718号,以下简称《通知》,参见附件1),决定扩大试点覆盖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再选择一批城市(区)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为做好本市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此次拟申报试点备选城市(区)的区县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具体参见发改办环资[2012]718号):
  (一)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或初步形成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相关政策机制。
  (二)建立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餐厨废弃物收运、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三)已建设或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技术工艺路线成熟,资源化产品投入产出效益较好,质量安全可靠。
  考虑到国家将对试点城市(区)规划建设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并予以一定资金扶持,申报单位要分析规划项目的实施可行性,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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