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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房管〔2012〕105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我局将按照《2012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局工作实际,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平台的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推进住房保障政策的信息公开

  结合“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推进,做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供应和分配过程、结果的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以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调整、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放宽、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管理等住房保障重大制度政策制订及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尊重民意。(保障处、市住房保障中心、住宅发展中心、各区县局)

  (二)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信息发布

  继续做好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发挥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市场信息”等专栏的信息公开作用。(市场监管处、市交易中心)

  (三)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配套政策出台的信息公开

  随着房屋征收工作的推进,做好《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上海市房屋征收事务所及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及实施的信息公开。(征收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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