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随本表一并提交《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书面材料。
附件10
编号:沪( )领取第 号
住宅物业保修金领取通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核,你单位为
区(县)
街道
路弄(号)的
(住宅项目名称)交存的住宅物业保修金本金 元
(人民币)已到期,保修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 ,符合《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还条件。
你单位可凭本通知到
(银行名称)办理相关退款业务。你单位账户名称为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通知一式四份,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执二份,建设单位、住宅物业保修金专户银行各执一份。
附件11
住宅物业保修金账户信息变更申请书
原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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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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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区(县) 街道 路 (号)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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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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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账户信息的理由
| □企业更名 □原建设单位破产
□解散 □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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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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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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