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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特此承诺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编号:沪( )交存第 号

  住宅物业保修金交存通知单

           (建设单位名称) :

  经审核,你单位建设的位于    区(县)    街道        弄(号)    住宅项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    ,南至    ,西至    ,南至    
  此次交存住宅物业保修金对应区域的建筑物的门牌号为:                        
  该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金额为    元(人民币)。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应交纳物业保修金    元(人民币),大写        
  请于十日内到        (银行名称)办理交存住宅物业保修金手续,物业保修金专用存款账户户名为        (区县房管局开立的主账户名称),账号为       -        (交存单位的子账号)。
  你单位交存的保修金中20%的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结计利息,如符合商业银行协定存款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结计利息;80%的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结计利息。
  你单位若违反有关规定未交存保修金的,我局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特此通知

        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通知一式四份,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住宅物业保修金开户银行和业主共有的房地产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房地产的认定机构各执一份。

  附件3
  住宅物业保修金收款凭证

  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收款凭证(建设单位专用)
  年   月   日
  (企)NO.

交款单位全称

收款单位全称

账号

账号

住宅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实收金额(人民币大写)

 

 

 

 

 

 

 

 

 

 

 

交存/补足通知书编号

应收保修金

收款银行盖章

 

 

备注


  经办人盖章

  备注:
  本收款凭证一式四份,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住宅物业保修金开户银行和业主共有的房地产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房地产的认定机构各执一份。

  附件4
  免予交存住宅物业保修金申请表

住宅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区(县)   街道   路  (弄)号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保险公司名称

保险费

(元人民币)

保险覆盖的

建筑物门牌号

  

保险内容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年)

 

建设单位

本公司承诺提交的减免保修金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本公司对免交保修金的建筑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和义务。

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不准予免交保修金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准予免交保修金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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