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开展集中整治户外小广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心城区开展集中整治户外小广告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中心城区开展集中整治户外小广告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有效解决乱贴乱画问题,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对乱贴乱画违法违规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市政府确定的整治户外小广告活动总体部署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治城为民”的宗旨,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乱贴乱画小广告流行之势,彰显我市三优文明城的良好风貌。
二、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主要街路两侧、各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广场、景区。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内容
1.清除建(构)筑物、各类公用设施、住宅小区墙体、楼道内的违规违法小广告;
2.清除绿化树木、各种杆体、主次干道路面上的乱贴乱画;
3.查处各种涉及卖枪、伪造证件、贩假、诈骗等违法小广告;
4.清除街路两侧门脸、橱窗上的各种小广告、乱涂写、乱刻画和条幅、对联等;
5.制止沿街发放各种宣传单及小广告行为。
(二)整治标准
对于乱贴乱画小广告要一律采取清洗、刮除方法清理。主要街路达到覆盖后与原色协调,不造成二次污染;清洗后表面整洁,不留花斑;清理张贴不留存残片及明显胶粘剂、浆糊污迹。其他街路的覆盖色调与原色基本协调,不形成较大反差,杜绝简单粗劣覆盖现象;清洗后表面不留乱贴乱画印痕。
主要街路每日8时前将夜间产生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全部清理干净,其他街路要在9时前清理干净,白天随见随清,全天保洁,达到夜清日净。
四、整治方法
(一)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整治。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清理乱贴乱画、自觉抵制乱贴乱画。动员全市中小学生和团员青年、城管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清理乱贴乱画,开展一次全市性的全民清理乱贴乱画活动日。
(二)严格进行查处,全面进行清除。及时清除房屋等建筑物,桥梁、围墙等构筑物,踏步、护栏、电线杆、路灯杆、交通标志、电话亭、邮筒、候车亭、站点牌、地名牌、广告设施、阅报廊、宣传廊(板)等设施,以及路面、树木上喷涂、张贴、刻画、刷写、印章式加盖的文字、图画等各类乱贴乱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