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营运中,因供车方原因造成车辆停驶或遇管理部门检查时,应暂停计价器计费;
5、营运中,乘客改变目的地或需要改变行驶路线时,应重新选择并告知乘客合理路线,征得乘客同意后改道行驶;
6、到达目的地,车辆靠路边停稳后按暂停计费键;询问付款方式,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唱收唱支,打印发票。发票应完整无损,字迹清晰,内容真实;
如遇高速路、过桥、过隧道加收费用,或有其他合理的附加费用时,应向乘客说明,并协助乘客交付附加费,核对有关票据;
7、业务结束时,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开车门时注意安全,使用“谢谢,再见”等服务用语;
8、遇车辆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应解释原因,帮助乘客转乘其他车辆;并免收起步费;
9、不得有拒载、绕路、甩客、倒客、多收费等违纪行为;
10、不向乘客索要有价证券、小费或物品;
11、不向乘客兜售商品,或强行推荐以收取佣金为条件的其他服务项目;
12、应妥善保管乘客遗留物品,并及时告知企业,主动归还失主或者上缴相关单位。
13、出市境或深夜郊外业务,当班驾驶员需登记被承运人正式身份证,或采取其他方式报告登记。
(二)提供文明服务
1、按要求统一着装上岗;
2、不讲服务忌语;不在车内吸烟、饮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
3、在营业站内候客时,应遵守营运秩序,服从调派、按序上客;
4、按乘客的意愿使用空调、视频音响设施;
5、使用普通话;根据服务对象可以使用上海话。
6、保持车厢整洁卫生,应阻止乘客携带宠物上车或在车厢内吸烟;
7、协助乘客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到达目的地后,协助取出行李;
8、不主动介入乘客之间交谈。
(三)提供安全服务
1、不酒后驾车;行车途中不打手机,遇有紧急情况需接听手机时,应先征得乘客同意,安全停靠并按下暂停键后接听电话;
2、应拒绝乘客提出的有碍安全行车的要求,但需向乘客解释理由;
3、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阻止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
4、乘客上下车时,车辆应沿人行道平行停靠,并在车辆右侧上下车;在交通法规禁止上下客的地方,应拒绝乘客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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