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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2012)


  表七:造纸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限值

指 标

单 位

分 区

限  值

废纸制浆

漂白碱法

蔗渣浆

漂 白

化学烧碱

法麦草浆

本色

硫酸盐

化学木浆

漂白

硫酸盐

化学木浆

非脱墨

脱墨

单位产品新鲜用水量

/吨风干浆

长江鱼嘴

以上流域

9

13

禁 止 建 设

长江鱼嘴

以下流域

13

18

130

110

45

70

废水产生量(末端处理前)

立方米

/吨风干浆

长江鱼嘴

以上流域

8

11

禁 止 建 设

长江鱼嘴

以下流域

11

15

120

100

40

60

单位产品COD排放量

千克

/吨风干浆

长江鱼嘴

以上流域

0.72

0.99

禁 止 建 设

长江鱼嘴

以下流域

0.99

1.35

10.80

10.80

3.60

5.40

单位产品氨氮排放量

千克

/吨风干浆

长江鱼嘴

以上流域

0.086

0.119

禁 止 建 设

长江鱼嘴

以下流域

0.119

0.162

1.300

1.300

0.432

0.648


  注:1.COD、氨氮排放量计算,废水排放量按废水产生量的90%计,浓度按COD100mg/L,氨氮12 mg/L。
  2.垫江县、梁平县的水污染型工业项目按照长江鱼嘴以上流域的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限值进行控制(表七至表十二)。

  表八:化工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限值

指 标

单位

分 区

限  值

氮肥

 

无 机 碱

尿

 

纯 碱

烧 碱

聚氯乙烯

单位产品新鲜用水量

/吨产品

主城区

禁止建设

长江鱼嘴

以上流域

20

160

12(氨碱法)

3(联碱法)

8(隔膜法)

6(离子膜法)

9(电石法)

7.5(乙烯法)

长江鱼嘴

以下流域

40

320

13(氨碱法)

7(联碱法)

8.5(隔膜法)

6.5(离子膜法)

10.5(电石法)

8.5(乙烯法)

废水排放量

/吨产品

长江鱼嘴

以上流域

5

0.6

/

/

/

/

长江鱼嘴

以下流域

7.5

0.8

/

/

/

/

单位产品COD排放量

千克

/吨产品

长江鱼嘴

以上流域

0.06

0.04

13.6

/

/

0.765(电石法)

0.51(乙烯法)

长江鱼嘴

以下流域

0.38

0.07

27.2

/

/

0.893(电石法)

0.578(乙烯法)

单位产品氨氮排放量

千克

/吨产品

长江鱼嘴

以上流域

0.1

0.01

/

0.153(氨碱法)

0.038(联碱法)

/

/

长江鱼嘴

以下流域

0.25

0.055

/

0.166(氨碱法)

0.089(联碱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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