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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一流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一流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科〔2012〕30号)


各有关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接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动上海高等教育国际化,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使若干学科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我委决定实施“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现将《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本次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高校根据《方案》的要求,按申报额度遴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并经校内公示后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2.申报额度:          (校名)的一流学科(A类)申报额度不多于  个,一流学科(B类)申报额度不多于  个。
  3.各申报学科需提交《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申报书》(样式见附件2)或《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申报书》(样式见附件3)一式5份及电子文件,其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管理部门要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及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以上材料请于6月11日前送达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20室。
  本通知在“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查找,其附件《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申报书》及《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申报书》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 刘唯聪,23116745
  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科技管理办公室 张伟萍,56627216

  附件:1.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2.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申报书
  3.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申报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1:
  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一、建设定位
  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是上海市高校创新能力提升工作的专项计划之一,是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重点发展项目“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上海高等教育国际化,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将瞄准科学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跨学科融合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学术国际合作的新途径、与国际接轨的师资队伍建设新机制,推进若干学科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
  通过建设,保持上海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国内的领先地位,力争若干学科成为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中心、上海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标志。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流学科建设,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总体上要达到:到2015年有10个以上学科具有冲击国际一流学科的能力和影响力;到2020年有20个以上在国际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A类)。到2020年有200个继续保持在全国领先地位的学科(B类),其中部分学科具有冲击国际一流学科的潜力。
  三、建设原则
  一流学科建设遵循“坚持一流标准、结合重大需求、对接国家计划、加强动态监测、强化绩效激励”的基本原则。
  坚持一流标准。按照国际惯例,借鉴国际一流评价标准,通过重点建设形成若干个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学科,提升上海高校的学科特色和优势。
  结合重大需求。一流学科建设围绕国家和上海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研究和解决国家、上海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等。
  对接国家计划。对接《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重点学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和学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参照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建设要求和标准,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协同创新,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基地和平台。
  加强动态监测。加强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建立一流学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依据相应的数据库和指标体系,建立动态调整的机制。
  强化绩效激励。实行学科建设的投入与建设绩效相衔接,在“985工程”、“211工程”和地方高校“085工程”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基础上,对已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的学科优先予以立项支持;对建设绩效明显的学科加大持续投入建设经费和项目激励。
  四、建设任务
  1.一流学科建设以学校为主体,依托所在学院。学院作为管理和推进的主体,强化学院的行政协调能力,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构建学科建设的软、硬环境。
  2.探索建立有利于一流人才集聚的政策环境,创新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多元化、国际化,通过建立PI、常任轨等人才聘用和管理模式,吸引和稳定国际一流人才和队伍,带领学科走向国际学术前沿。
  3.培养创新团队。积极吸引国外知名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充实学科队伍,促使学科持续发展;鼓励学科内的青年学者跟踪国际前沿研究,通过合作研究、国外进修、参加重大学术会议等途径,拓宽视野,丰富经历,提升学科队伍的整体研究水平。
  4.加强协同创新,创新科研工作组织体制。鼓励学科交叉,通过跨学科、跨高校、跨系统、跨地区的合作,形成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和氛围。营造有利于教师潜心研究的环境,学院为学科聘用科研助理、实验助理等,保障学科的日常管理和科研环境的运作。
  5.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吸引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学科建设,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学科与国外相关的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合作,加快学科建设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6.推动知识创新和学科建设成效与人才培养的互动,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吸引国外留学生攻读本学科博士,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五、申报及评选方式
  1.学校范围:上海各本科高等学校。
  2.学科范围: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进行申报,申报学科需在一级学科下确定三个有潜力的研究方向。
  3.申报标准:从满足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需求、学科发展国际水平即参考ESI数据库的排名、国内水平即学科国内排名和学校重点发展方向等几方面综合考虑。A类学科总体水平应处于全国同类学科的前列,其中自然科学类学科近五年至少应有五篇ESI高被引论文,社会科学及管理类学科进入到ESI排名,其他学科在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方面有重大作用;B类学科应处于全国同类学科前十或者前10%。
  4.按照部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分别进行评选。
  5.部属高校按照申报标准限额申报。各高校将在额度内自主遴选后的学科报送市教委,市教委组织专家审定后备案。
  6.市属高校按照申报标准限额申报。市教委将在专门机构的数据库比对和专家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入选学科,并组织专家对入选学科建设规划进行论证。
  7.市教委对入选的A类学科予以“国际一流学科建设基地”的冠名。对入选的B类非国家重点学科予以“上海市重点学科”的冠名。
  六、建设经费
  1.部属高校的“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由“985工程”和“211工程”的市政府配套经费和学校经费中投入;市属高校的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由“085工程”中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程专项经费中投入。
  2.A类学科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学科约1000万元/年/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及管理类学科约500万元/年/学科。B类学科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学科约200万元/年/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及管理类学科约100万元/年/学科。
  3.经费使用:原则上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十二五”上海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市级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11〕139号),学校根据学科建设要求统筹使用,重点在体制机制探索方面投入经费,其中人才队伍费用、国际交流费用分别不高于学科建设总经费的40%。
  4.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建设周期一般为5年。
  七、实施要求
  各高校是学科建设的主体,实施过程中应落实以下要求。
  1.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一流学科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提供相关支撑条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措施,形成有利于一流学科建设的管理“特区”,在人员薪酬、博士生招生名额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应在整体建设规划中落实学科建设经费。
  3.要积极探索促进一流学科建设国际化发展、协同创新的模式,增强对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要明确对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指导和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
  八、绩效考核
  1.市教委将对一流学科建设实行跟踪管理,继续按以上遴选指标对各学科建设进行动态监测,在五年建设周期中实行“2+3”的节点评价,对第一节点以动态监测为主,对学科进行总结和展望,第二节点进行终期绩效考核。对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的学科以市教委的项目方式予以支持。
  2.市教委将根据节点绩效评价结果对一流学科实行动态调整。对学科建设完成较好的将继续支持,在研究基地建设中有符合条件的市教委将给予“上海高校重点研究基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人文艺术创新工作室)”的冠名;对有重大进展的学科给予奖励,其中对市属高校中一流学科的优秀研究基地,将视情况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对建设结果较差的学科,及时要求整改直至取消相关学科建设立项。
  3.A类学科绩效评价采取主观和客观、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客观定量指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动态跟踪,部分指标由学校在二级指标框架体系下自主完善,节点考核在动态跟踪的基础上请同行专家进行评价。
  4.A类学科绩效评价内容包括一流人才培养、一流学科队伍、一流学术成果等指标,其中学术成果指标引入国际论文评价标准,通过ESI数据库进行跟踪评价。具体指标如表1。
  表1 一流学科(A类)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人才培养

学生学术成果

由学校自主设立,如博士生的论文水平。

学科的国际影响度

由学校自主设立,如攻读学位的留学生数。

学科队伍

国际化程度

由学校自主设立,如国外知名学校毕业生比例。

学术带头人的学术话语权

由学校自主设立,如获国际重要奖项、国际学术机构中的任职,国际学术会议邀请报告数,国际顶级期刊编委,著名期刊的邀请综述、综述的影响力,国际重大研究计划负责人等。

发展潜力

新增优秀人才的比例,新增人才的学术影响力

学术成果*

学术影响力

论文(不含综述)被引频次情况

学术质量

论文(不含综述)篇均被引频次情况

学术前沿度

顶级期刊论文(不含综述)数

国际合作能力

与国际机构联合发表的ESI高被引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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