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竞得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的价格竞得人,是指在网上报价阶段(仅指不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情形)或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报出最高价格并被系统确认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价格竞得人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即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竞得人。
第二十七条 价格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1日内从网上交易系统上打印《竞价结果通知书》,并在价格竞得人栏签名、盖章。价格竞得人为联合竞买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将根据竞买申请时填写的资料和网上竞价情况自动生成列明联合竞买人各方名称及出资比例的《竞价结果通知书》,由联合竞买代表人在价格竞得人栏签名、盖章。
价格竞得人应当在《竞价结果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持《竞价结果通知书》和交易文件要求的有关资料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对审查。核对无误并确认价格竞得人符合竞买条件后,竞得人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委托出让(转让)方签订相应的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前款所称有关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格式的纸质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交易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文件、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相关声明文件等所有相关材料,联合竞买或竞得标的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第二十八条 交易中心与价格竞得人对其所提交的资质材料与交易文件的要求是否相符存在理解分歧的,由本次交易的委托人(即交易标的的处分权人)判断价格竞得人是否符合其所要求的条件。
第二十九条 宗地或矿业权成交后,最终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宗地或矿业权成交价款,并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于网上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第三十条 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转让)人应当将出让、转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交易中心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应当发布中止网上交易公告,中止网上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