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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2〕2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哈尔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动员会议的要求,市政府决定,自现在起至2012年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三个攻坚战”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事故防控成效明显。全市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同比下降,控制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二)生产安全秩序规范。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各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重要节点安全稳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般隐患即查即治,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
  (四)长效机制有效建立。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治理结合,建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重点内容
  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特别是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设施工、通航水域水上交通、道路和水上客货运输、农业机械和渔航渔港、旅游、民用爆炸物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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