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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区八里桥支行迁址开业、变更名称及原址设立代理机构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区八里桥支行迁址开业、变更名称及原址设立代理机构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10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州区八里桥支行迁址开业、变更名称及原址设立代理机构的请示》(京邮银请〔2012〕6号)及《关于对李平平同志进行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京邮银请〔2012〕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0〕316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通州区永顺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区永顺支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永顺西里46号楼”。

  你行通州区永顺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二、同意你行通州区八里桥支行降格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区八里桥营业所”,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八里桥农贸市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区八里桥支行自行撤销。

  你行通州区八里桥营业所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国库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核准李平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区永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免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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