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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九)在道路、广场、风景区、社区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积极推广LED、太阳能LED、OLED照明等产品的应用示范,并给予相应补助。

  (十)支持和鼓励市属医疗机构采购我市医药企业名优药品、器械。鼓励我市药品、器械经营企业将药品物流供应链延伸到市属医院。对获得国家认证的一类新药给予奖励。

  (十一)在新增公交、出租车中,优先推广应用我市生产的纯电动车,除国家、省补贴外,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十二)对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优先配置土地资源;符合点供条件的,优先争取省土地点供指标和单独选址。

  (十三)支持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申报发行企业债券、上市融资等。

  (十四)规划建设重大公共技术平台,鼓励和资助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十五)被国家和省授予相关新兴产业基地(产业园)称号的园区,根据园区新兴产业集聚程度和发展规模,给予一定奖励。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据此制订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到位。

  附件:1、《南京市新兴产业产品目录》(2012年度)

  2、《南京市新兴产业应用示范项目目录》(首批)

  附件一:
南京市新兴产业产品目录
(2012年度)

  为实现我市新兴产业突破发展,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应用,推进重点产品规模化和示范应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编制《南京市新兴产业产品目录》(2012年度)(以下简称《产品目录》)。

  列入本《产品目录》的产业领域,原则上均属我市重点鼓励和扶持的行业,各有关企业和项目可据此享受有关扶持政策。《产品目录》作为我市发展新兴产业的指南,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依据,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实际和年度工作重点,每两年对《产品目录》进行一次修订。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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