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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继续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地震应急救援大队,力争每年组建1-2支,形成以大型机械设备为基础、熟知救灾业务的人员为骨干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同时,积极推进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我市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力量建设,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逐步建立起社会应急救援网络系统,组织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挥城市社区在救援行动中就近、及时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完善各区(县)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和督查,形成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市、区(县)地震工作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把人员配备和所需经费落到实处;尚未设立地震工作管理机构的区(县),要明确相应的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切实建立“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市、区(县)二级防震减灾工作体系。

  各区县政府要创新工作机制,将房屋、桥梁等各类建筑物的抗震验收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对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工程要限期整改。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区县政府要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防震减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捐赠等多渠道投入机制,使全社会防震减灾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加强法制建设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建立健全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配套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健全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法规体系。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市民法律素质。

  (四)推进科技创新

  把地震科研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要重点推进基础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地震监测预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研究,努力探索地震孕育发生发展的规律。要大力加强震害防御应用技术研究,不断增强地震灾害防御能力。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增强我市防震减灾科技水平,为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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