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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地震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树立全面预防观,不断提高全社会综合抗御地震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打造人民幸福城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划目标

  1、“十二五”规划目标及2020年总目标

  ──到2015年,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市具备综合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郊县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到2020年,全市全面实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具体指标

  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地震速报时间少于5分钟,前兆观测项目密度达到2.0台项/千km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1天内能对后续地震实现早期判定;全市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成功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报能力有新的进展,力争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前,做出有减灾实效的预测意见;根据国家规定,建立社会公众地震预警机制。

  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城市和城镇新建一般建设工程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并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并进行抗震设防;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70%以上农村新建房屋采取抗震措施。

  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市、区(县)地震应急管理组织和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具有完善的分级分部门和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拥有完善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灾情立体监控系统;城区具有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可容纳人数达200万,并具备必要的避险救助、救生设施;具有健全的救援力量及其支援保障体系,构建社会救援资源网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获取灾情信息,指挥系统运转有序,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实施救援。

  救灾恢复能力。具有完善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地震灾区在6小时内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市民防震素质能力。全市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受众人数达70%以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受众人数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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