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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专家组成员由海洋赤潮灾害监视监测、预警预测、防灾减灾以及海洋、气象、环保、渔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并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聘任。
  (2)主要职责
  ①开展海洋赤潮防灾减灾技术研究;②负责海洋赤潮灾害预测分析、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技术咨询和指导;③建立海洋赤潮灾害会商制度,根据海洋赤潮灾害监视监测信息,预测评估海洋赤潮灾害的发展趋势,研究相应对策,为指挥部提供应急行动决策依据,为灾后处理提供建设性意见;④对预案提出修订和完善意见。
  2.4 海洋赤潮灾害应急专业组
  包括监测监视组、医疗救治组、灾后处理组、损失评估组、现场监控组、市场监控组、原因调查组、经费保障组和新闻宣传组共9个工作组。
  2.4.1 监测监视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成员单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崂山区海洋与渔业局、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胶南市海洋与渔业局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对海洋赤潮灾害的面积、位置及影响范围进行动态监视;②对海洋赤潮灾害发生海域的局部气象、海况进行预报,对该海域的环境、赤潮生物和贝毒进行监测,及时提出气象和海况参数及预测意见;③向指挥部办公室和专家组报告监视、监测信息。
  2.4.2 医疗救治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单位: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
  (2)主要职责
  承担有毒赤潮灾害引起的中毒人员的救护和参与处置工作人员现场伤病的医疗处置工作。
  2.4.3 灾后处理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成员单位:市旅游局、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重大活动组织单位、各用海单位或临海单位等
  (2)主要职责
  按照各自职责,在技术单位和专家的指导下,分别对在重大活动海域、重要渔业海域、海水资源利用区、旅游度假区、海洋保护区等重点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实施相关的减灾处置工作;如在重大活动期间,在重点海域发生赤潮灾害,经专家会商确需实施应急消除,协调组织沿海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赤潮灾害的消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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