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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施 勤  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广程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刘 军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达 拉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佩堂  自治州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 旭  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努尔别克兼任,副主任由吴佩堂、张旭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州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范严生、吕伟荣、孙建国、姚凤、许铿、柳文、宫臣、韩冰、汤韬、塔里哈提)组成。为加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确定1名科级干部任自治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络员(见附件)。
  各县(市)人民政府均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㈠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执法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㈢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监测图斑的判读、核对、甄别,对疑似违法图斑,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2. 州发改委、建设局协助做好监测图斑合法性的判定工作;
  3. 州党委组织部、监察局、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根据检查结果,对涉嫌违规违纪的提出问责意见;
  4. 州公安局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查处;
  5. 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负责对移交的涉嫌违规违法用地图斑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报州国土资源局审核。
  三、执法检查范围和方法步骤
  ㈠ 检查范围。全州各县(市)行政管辖区域。
  ㈡ 方法步骤。采取统一部署、全面展开、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五个阶段:
  1. 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发放监测数据及影像资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在4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 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6月5日)。严格依据有关政策和工作流程,开展监测图斑核查工作,进一步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认真填写统计表格,逐级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要在6月1日前将执法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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