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州国土资源局拟定的《自治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自治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格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自治州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根据自治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特制定自治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及工作原则
㈠ 主要目标。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并根据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自治州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㈡ 工作原则。以
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为工作依据,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各县(市)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为基础,重点清查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摸清情况、区别对待,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立自治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春林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梁新建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努尔别克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那满江?克里木 自治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员
袁秉轶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保力德 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