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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博乐市滨河景区工程建设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博乐市滨河景区工程建设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41号)


博乐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加快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州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博乐市滨河景区工程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州博乐市滨河景区工程建设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达楞塔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钱龙兴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成 员:陈 平     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王连贵     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宝音代力格   自治州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赵德智     自治州交通局局长
  塔西买买提   自治州林业局局长
  张新利     博河流域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督促施工进度,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有序、高效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协调组、工程监督组和工程决算审计组三个工作组。
  ㈠ 工程建设协调组。
  组 长:陈 平  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王连贵  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张新利  博河流域管理处处长
  成 员:武进军  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院长
  朱 健  博尔塔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副局长
  刘 胜  自治州水利局防洪办主任
  欧优特  博河流域管理处副处长
  青剑林  博乐市水利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实施和督查,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进度,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工程涉及河道、水库、防洪等有关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及技术指导,协调做好涉及防洪调度、安全度汛等水利方面的各项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河段水质监测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 工程监督组。
  组 长:钱龙兴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保力德   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袁秉轶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春   自治州建设局建设科科长
  魏松毅   自治州监察局执法监察综合室副主任
  姜文杰   博乐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纪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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