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气化新疆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达成的“气化新疆”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协调服务,加快推进“气化新疆”进程,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气化新疆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郝青杰 自治州经贸委主任
成 员:周会民 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安海新 自治州经贸委副主任
吴佩堂 自治州处理土地纠纷办公室主任
浏寿娃 自治州环保局局长
阿·巴特尔 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
帕提汗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吴加清 自治州山区林管站(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站长(主任)
阿不德哈得尔 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刘 庆 博乐市副市长
王玉明 精河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聂 壮 温泉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 健 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副主任
图格杰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安海新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