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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电动汽车行使零排放、低噪音、低能耗等优势,切实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孟朝辉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王海波  自治州经贸委副主任
  马玉河  自治州安监局副局长
  吴佩堂  自治州处理土地纠纷办公室主任
  刘 军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刘金博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阿·巴特 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
  刘德敏  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方永辉  博尔塔拉电业局局长
  刘 庆  博乐市副市长
  王玉明  精河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聂 壮  温泉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 虎  阿拉山口口岸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博尔塔拉电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方永辉兼任,副主任由宋华(博尔塔拉电业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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