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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做好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口的登记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0号)办理。
  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加强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的监管,做好从业人员就业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翔实数据。
  民政部门:在公安机关协同配合下,负责组织实施所涉及街路巷及房屋楼牌、门牌的编制、清理和安装工作。帮助公安机关协查当事人婚姻状况。
  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负责落实和保障我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负责梳理、核对违法犯罪人员、服刑人员信息,与各级公安机关共同做好监狱服刑人员的户口整顿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做好房屋信息的登记工作,根据相关部门编制的街路巷、楼门牌号码登记、变更房屋地址。共同配合完成街路巷、楼门牌号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对居民住房的权属状况和住房条件进行统计汇总。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宣传工作,增强群众认知度和参与率。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土地的信息核对工作,提供相关土地资料。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在校学生的信息录入、核对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工商部门:负责梳理、核对、提供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㈠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口岸)要高度重视此次户口整顿工作,确保户口整顿工作经费和普查人员及时到位。各县(市、口岸)抽调的乡(镇)、社区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与当地公安部门一起,全程参与户口整顿工作,使户口整顿工作与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有机衔接;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各警种也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共享有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体效能。在户口整顿工作中,要坚持“户口整顿与人口普查相一致”的原则,即: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户口整顿时负责哪一片区,人口普查登记仍然负责哪一片区,要尽快熟悉普查地形(区域)、户(人),为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㈡ 入户核查要做到全覆盖。对辖区实有人口要逐一入户走访,对居民家的人口、户口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一是彻底摸清各类人口底数,做到户籍人口和实有人口“人员清,情况明”;二是认真核清人户分离、户口空挂、应落未落、应销未销、户口项目登记差错等各类户口问题;三是妥善处理户口疑难、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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