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 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大宗建材集中采购。各县(市、口岸)要完善价格临时干预期间集中采购储备机制,并确保预付定金、订购合同的落实。要在对比筛选的基础上,确定信誉较好、产能稳定的企业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定向集中采购对象,采取协议优惠等方式集中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建材。在自治州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期间,政府性投资项目重点对新建企业采取集中大额采购给予扶持,新建企业要承诺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再实行价格优惠,将主要建材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州成立规范建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建材市场的监管工作。各县(市、口岸)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规范建材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自治州规范建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春林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达楞塔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袁秉轶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田 涛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会民 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汤 毅 自治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郝青杰 自治州经贸委主任、经协办(招商局)主任(局长)
梁新建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惠民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刘季洲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向新国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赛佰·巴依铁流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王玉刚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陈新燕 自治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张志刚 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温 岭 自治州质监局副局长
赵培军 自治州电业局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王玉刚兼任,副主任由别克(自治州经贸委副调研员)、张玉珉(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规范建材市场秩序的组织领导;审核批准规范建材市场秩序相关方案;组织开展建材市场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提出规范建材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密切关注建材市场运行秩序,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