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规范自治州建材市场秩序稳定大宗建材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州发改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拟定的《关于规范自治州建材市场秩序稳定大宗建材价格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规范自治州建材市场秩序稳定大宗建材价格的意见
(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州建材市场秩序,稳定大宗建材价格,促进建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1997〕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58号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对部分建材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新发改综合〔2010〕2584号)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建材市场秩序、稳定大宗建材价格的重要意义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的召开,使新疆进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新的历史阶段。按照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总要求,今年以来我州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将在30%以上,一大批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水利、交通、电力、教育、医疗、住房等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将陆续实施。但由于投资力度的加大、建设规模的快速扩张,建筑材料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产品价格呈现大幅上涨趋势。今年7月以来,全州水洗砂出厂平均售价较去年同期上涨约15%(下同)、砾石上涨约16%、红砖上涨约35%、水泥(325#)上涨约60%、商品混凝土上涨约8%,加之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自治州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目前全州有红砖生产企业30家,生产能力约为1.6亿块/年;建筑用砂石料企业33家,生产能力约为78万立方米/年;水泥生产企业2家,生产能力约为60万吨/年;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2家,生产能力约为 20 万立方米/年。综合分析州内建材产能、在建项目和计划投资启动项目,预计今后一个时期我州建材需求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规范建材市场秩序、稳定大宗建材市场价格的重要意义,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建材市场监管,有效扩大建材供应,切实稳定建材价格,促进自治州建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