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修订)


  (3)申报期截止后,评审办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评审办组织实施。

  1.审查内容: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的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申报材料能否反映企业贯彻实施GB/T19580的方法、展开和结果。资格审查情况形成记录。

  2.向省级有关部门了解核实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情况。

  3.确定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企业名单。

  4.向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企业反馈有关情况。

  (四)资料评审

  1.评审办以随机方式从评审员库中抽取评审员,组织若干个评审组并确定各评审组组长。

  2.资料评审采用独立评审与合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独立评审:由评审组组长指定评审员独立评审企业申报资料并记录有关情况。

  (2)合议评审:由评审组组长召集全组评审员对独立评审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并按GB/Z19579附录C要求评分,形成资料评审报告。

  3.评审办综合各评审组的评审报告后,遵循好中择优原则,按不超过最多评奖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名单。

  4.评审办向未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反馈有关情况。

  (五)现场评审

  1.组建评审组。根据进入现场评审程序的企业分类情况,评审办组织若干个评审组并确定各评审组组长。各评审组至少有1名熟悉本行业的专家。

  2.现场评审程序包括:

  (1)编制现场评审计划:由各评审组组长负责编制本组的现场评审计划并报评审办。评审办与受评企业进行沟通、确认后批准实施。

  (2)现场评审前准备:

  a.评审组长召集召开预备会,明确评审要求和分工。

  b.评审员根据分工分别编制现场评审检查表,经评审组长审核同意后实施。

  c.评审组准备好实施现场评审所需的记录表和文件。

  (3)现场评审应关注的重点:

  a.影响生产经营的关键因素,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b.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及部署,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实施的结果。

  c.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d.主要经济指标、市场地位、社会贡献程度在省内同行业或同类别中的位置及发展趋势。

  e.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积极性及员工的满意度、稳定性的结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