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1]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切实加强对我州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59号)精神,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宋国安 农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田进升 自治州综治办副主任
王惠民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叶尔肯 自治州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刘 虎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那生巴特 自治州国资委副主任
吴佩堂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保力德 自治州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赛佰·巴依铁流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马玉河 自治州安监局副局长
刘德敏 自治州质监局副局长
张志刚 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友胜 农五师发改委副主任
胡德平 自治州公安局治安科科长
岳才利 中国石油新疆博州销售公司副经理、安全总监
谭 兴 中石油西部管道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阿拉山口原油首站站长
刘 亮 中哈管道阿拉山口计量站站长
王中胜 中石油西部管道独山子输油气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惠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胡德平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全州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制定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中长期规划;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的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全州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对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