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
(政发[2011]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服务经济发展和有效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快建设效能型机关和服务型政府,现就自治州加强行政机关效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㈠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效能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提升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题,按照“强化主体、创新机制、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努力倡行“新疆效率”,促进政府工作提质、提速、提效,为实现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㈡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促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自治州党委确定的“口岸强州”、“城镇化带动”、“民生优先”战略,确保自治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立足当前,建立和完善效能考评、民主评议、行政问责等配套制度,着力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
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为突破口,促进整体工作效能的提升。
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
㈢ 总体目标。
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推行行政机关效能考评为载体和手段,努力消除行政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懒、散、庸、拖、贪”等现象,力求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干部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