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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2011]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州监察局拟定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州监察局)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减少现金支付,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100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财库〔2010〕3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二、主要内容

  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基础上,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通过“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管理方式,将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公务消费支出,改由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结算,规范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基本原则

  推行公务卡改革遵守以下原则:有利于完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中;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督,实现财政部门对单位零余额账户还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预算执行;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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