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加强监督,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研究建立我州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
州司法局:在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对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反洗钱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州政府法制办:参与反洗钱工作的调研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州财政局:按规定落实应由政府承担的反洗钱工作所需经费,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强化对地方性金融类国有资产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协助对洗钱犯罪案所涉资金的追缴入库。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人员协助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机制。
州建设局: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为制定房地产领域有关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提供意见。
州广播电影电视局: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州招商局:研究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反洗钱机制建设,对外商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打击以招商引资名义进行的洗钱活动。
州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洗钱监管。
州国税局、地税局:执行有关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乌鲁木齐海关驻库尔勒办事处:加强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的货币、存折、有价证券以及金银制品的进出境监管、查验,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制定信息共享和合作的工作方案,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测。
巴音郭楞银监分局:协助人民银行研究银行业的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协助人民银行研究制定辖区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指引,协助人民银行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实施监管。
外汇管理局巴州分局: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大额、可疑外汇交易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为制定和完善大额、可疑外汇交易报告制度提供意见;监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汇总、筛选和分析辖区金融机构报告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及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和指导辖区金融机构做好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反洗钱工作;为制定本外币统一的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标准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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