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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河政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何辛幸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陈刚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房改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管理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城市投资公司)、纠风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国税、地税、银监、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证券、龙滩电站建设及岩滩电站扩容项目建设等有关工作。

  黎丽副市长

  负责民族、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广播影视局、卫生局、体育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待办、外事侨务办公室、新闻出版局、宗教事务局、新闻办公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委员会以及档案、保密、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妇女儿童、文联、台办、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

  李克纯副市长

  负责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计生、安全生产以及矿山开发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人口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局、法制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罗城矿务局退休人员和资产移交接收、红茂矿区职工回迁安置等方面工作。

  联系驻河池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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