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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重大产业化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重大产业化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函〔2012〕4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投促委、市文产办《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重大产业化项目实施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重大产业化项目实施的意见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投促委、市文产办)

  为全面实施交通先行、产业倍增、立城优城、三圈一体、全域开放“五大兴市战略”,现就提供土地资源、城市规划、配套基础设施等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重大产业化项目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取向,围绕“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发展定位,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遵循“双核共兴、三产联动、城乡统筹、圈层融合”的全域成都发展思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使资源向重大产业化项目倾斜,让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更快上规模、上档次,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实现产业倍增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统筹协调作用和资源配置的“助推器”功能,强化产业政策导向;同时,遵循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坚持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并重。综合评价重大产业化项目带来的就业、税收、技术进步、环境改善等社会经济生态效益,避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特别是土地短期收益的倾向。
  3.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存量优化和增量调节并举,通过城市立体开发、空间优化等途径,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城市综合体经济和轨道经济,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坚持鼓励先进、限制落后。大力推进和实施经产业部门认定的都市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严格禁止资源消耗多、环境影响大、产出效率低的产业新项目,引导和调整已有的处于产业链低端和价值链低端的产业项目。对特别重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提升城乡服务、改善民生的功能性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二、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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