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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经开区企服中心,高新区、航空港区经发局 :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食安办〔2011〕5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工信部门职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围绕食品生产企业各项活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深入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产品质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技术漏洞,认真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膨化食品及豆制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节日食品市场。
  三、时间安排
  按照市统一要求,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2月8日。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作为食品工业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从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证食品安全、推动行业发展的高度出发,结合本辖区实际和监管职责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做好本辖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了调味面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制售“地沟油”等食品安全案件,思念、三全等食品龙头企业的一些产品被媒体曝光,不仅在经济效益方面受到了损失,而且自身的信誉和形象也受到较大的影响。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
  (三)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最少每季度培训一次,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每年对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两次以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2011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与分管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100%签订承诺书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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