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重大隐患点专门监测队伍。2012年全市65处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所在地区(市)县政府,在2012年5月至10月期间要安排落实专人对隐患点进行监测,按照每个点不少于3人的要求,建立专职监测队伍,并将监测人员信息向社会公示。市国土局要组织专职监测人员岗位培训,提高监测人员责任意识和监测水平。市国土局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向专职监测人员发放补贴。
三、认真落实主动避让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健全提前转移避让机制。在地质灾害气象四级及以上级别预警预报发布后,受我市65处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威胁的群众必须提前转移避让。在必要情况下,相关区(市)县政府根据及时研判和监测情况开展提前转移避让。在提前转移避让机制启动后,市国土局负责督促指导,县、乡、村各级干部组织指挥移避安置。
(二)完善应急避险场所布局设施。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规模、危险区域范围内受威胁对象的数量,优化应急避险场所的布局。应急避险场所要完善水、电、通讯、消防、卫生等配套设施,按照“平灾结合”的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并及时补充更新。以上所需经费由市国土局给予一定补贴,县级财政适度配套。
(三)做好提前转移避让群众的宣传安置工作。通过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让危险区域内群众认识到提前转移避让的必要性,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提前转移避让工作。做好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转移避让期间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此部分经费由市国土局和县级政府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四、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
(一)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市国土局牵头,相关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在我市121个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区域,针对受威胁对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基层干部开展集中宣讲、培训;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面向社会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此项工作要在2012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相关区(市)县要结合四川省2012年防灾救灾综合实战演练的总体安排,在2012年5月31日前针对2012年我市65处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开展1-2次应急演练。演练分两种情况进行,一类是发布预警信息后的提前转移避让,另一类是发现险情后的紧急撤离。相关区(市)县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从容应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
五、全面提升应急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