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别谈话。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谈话了解。谈话内容:一是今年以来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工作表现及存在问题;二是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和表现情况;三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现情况,特别是工作绩效情况。重点是表现优秀、不事张扬、实绩突出的干部和问题比较突出、表现较差、不太胜任的干部;四是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情况调查。对考核中需要进一步了解、调查、核实的情况,考核组可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情况调查。
(九)考核反馈。考核组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后,以适当方式对考核情况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
考核所需表格和资料请各单位到局网站公告栏提前进行下载,凡是需要填写单位名称和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的要打印好,按本单位现有人数对所有表格进行复印。
七、考核等次及比例分配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在年度考核时,各单位要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情况(平时考核手册)进行认真检查,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没有开展平时考核的,一般不得评为优秀。
考核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各单位要设立考核监督电话,接受职工的举报,对职工反映意见较大的,单位要进行落实;对违规违纪且事实清楚的人员,经本单位研究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考核的等次,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以10%为基点,结合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群众评议情况、文明单位建设情况和单位受表彰情况确定。获得经市人社局审核的市级系统表彰,每项增加系数0.5%。市级(含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每项增加系数1%,总比例一般不超过15%。对群众评议中位次靠后、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没有完成的单位、2010年年度考核备案超过规定时间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适当扣减;对于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和决策失误、违规违纪事件、违反计划生育、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优秀比例。单位领导和直接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各单位要注意优秀比例的分布,各层次人员不得相互挤占。工勤人员不足7人的和一般干部统一使用优秀等次指标。
具体优秀等次比例申报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事业〔201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