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沈政发〔2012〕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以"抓项目促调整、抓环境促提升、抓民生促和谐"为主线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源头治理、重典治乱"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地沟油、瘦肉精、乳制品等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和平区政府等25个单位"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优秀单位"、大东区政府等12家单位"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达标单位"、和平区卫生局等44个单位"沈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赵东晗等152名同志"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紧抓住"十二运"在我市召开这个契机,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建设"五个沈阳"的工作要求,突出"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提升文明、改善民生"这一主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2011年度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优秀单位(25个)

  和平区政府

  沈河区政府

  皇姑区政府

  铁西区政府

  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

  于洪区政府

  苏家屯区政府

  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

  沈北新区政府

  新民市政府

  辽中县政府

  法库县政府

  市委宣传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