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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皖政办〔2012〕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安徽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政策措施,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
  (一)完善学校编制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县级人民政府要在省批准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向农村学校倾斜。加强农村学校和紧缺学科教师配备,促进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确保农村中小学开齐开足课程。
  (二)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大“三支一扶”计划中支教指标的比例,鼓励包括免费师范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任教。完善高校优秀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制度,扩大农村骨干教师到高校脱产培训和高校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的规模。
  (三)加大城镇教师支教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城镇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评选特级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镇的示范高中和特色学校要与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对口支援关系。各地要创造条件,关心城镇支教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给予其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
  二、健全培养培训体系,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与中小学教学实践的联系,加强教育实习实践环节,提高教师职前培养水平。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五)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实行五年一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国培计划”,扩大实施“省培计划”。整合师训、教研、电教等各种培训资源,实行校本研修、集中培训与远程学习相结合,推进教师教研与培训一体化。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推进小学教师学历专科化、初中教师学历本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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