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出版、报业、发行集团:
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转发〈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申报2010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新出厅字〔201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2010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组织、落实工作。经商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省级单位直接向省财政厅申报;
2.各市县单位通过当地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