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的通知

  五、竞赛方式
  各设区市和义乌市接本通知后应尽快组织各印刷单位报名,报名后要及时组织进行选拔推荐,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进行选拔赛,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推荐。选拔推荐名额按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掌握;平版印刷工职工组的卷筒纸(报轮)小组由省报业协会负责组织;学生组由学校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网版印刷工参赛选手名单由各市印协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再由省组委会办公室报全国大赛组委会网印竞赛工作组,由其指导进行竞赛。选拔和推荐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7月组织全省竞赛,全省竞赛的优胜者参加全国决赛。
  六、大赛奖励
  (一)职工组
  1.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获得综合成绩前5名的选手(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须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3.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取得综合成绩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对每个工种获得全省大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5.对每个工种获得全省大赛总分前5名的地区,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学生组
  1.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获得综合成绩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
  3.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获得综合成绩第4至1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对每个工种获得全省大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组织开展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对于促进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大赛工作顺利完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