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2〕28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参与单位要各负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
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并按照本方案要求配合各牵头单位推进各专项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主要目标和
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要求,为切实抓好《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对《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如下分工落实方案:
一、主要目标分工安排
(一)经济运行。
1.全部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只列一个单位的,该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配合单位,不一一列出;列有多个单位的,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一五”末提高2个百分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0%。(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技术创新。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以上,重点骨干企业达到3%以上。(省科技厅)
2.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一倍,攻克和掌握一批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产业核心技术,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关键装备、技术标准取得突破,拥有科技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比重达到35%以上。(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三)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