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县直各单位:
现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2年是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县公共机构“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实现全县节能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一、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湖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和《
节约能源法》为依据,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扩大宣传,使全县各级公共机构的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增强,资源能源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节能技术广泛应用,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扎实推进,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的节能表率作用。
二、重点工作
(一)强抓能源消耗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全面
1.及时准确上报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帐,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五政办函〔2010〕6号)要求,准确、全面、及时地上报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半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于当年7月1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于次年1月20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
2.认真进行数据审核。加强对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查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减少浪费、降低消耗的措施。
3.大力推广使用统计软件。为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今年,要全面推广使用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开发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软件,提高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