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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要在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本单位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容易出现的违章行为,制定出排查重点和治理标准及措施,每日进行检查、治理与纠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在册,每周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底)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专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交叉互查、跟踪督查等形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同时,要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惩,并公开查处结果。

  (四)复查抽查、全面督查阶段(8月1日-8月底)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市安委办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并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总结交流、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认真分析各阶段的“打非治违”情况,总结交流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防止打击整治不到位,而导致非法违法现象死灰复燃,违规违章行为重复出现。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9月5日前,要对这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安委办(邮箱:hcmsjz@126.com)。同时,要在10月份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复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打非治违”成效,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市长刘明轩为组长的石家庄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主要负责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针对监管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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