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浙新出发〔2011〕2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省报刊发行局,各出版物批发单位:
2010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中,共核验登记出版物发行单位8123家(我局对全省371家出版物批发单位进行了年度核验),其中通过年度核验7094家,缓期登记795家,注销、吊销登记资格234家。总体看,2010年我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并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根据《
行政许可法》、新闻出版总署《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及《
关于开展201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0〕523号)要求,决定开展2011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范围
凡2010年12月31日前经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已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个体经营者),均须参加年度核验登记。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省局负责出版物批发单位、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网上书店的年度核验登记工作,总发行企业、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及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年度核验审核工作;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审核、汇总、报批工作;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年度核验登记工作。
二、年度核验时间
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年度核验登记时间统一为通知下发之日到2011年3月底。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在2011年3月15日前将年度核验情况总结报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务必在3月31日前将本辖区的年度核验总结报我局。
三、年度核验内容
各出版物发行单位(个体经营者)、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针对下列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总结和审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