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浙新出发〔2011〕19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的省新闻出版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新出发〔2010〕81号),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和反映各地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实现信息共享,相互促进提高,确保完成2012年6月底前全省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的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信息上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的建立情况;
(二)建设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
(三)制定2011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
(四)农家书屋达标、验收、挂牌、建档情况;
(五)待建农家书屋准备情况;
(六)各地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确定专职信息员。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以市为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情况的同志作为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并相对固定,保持工作连续性。
(二)建立信息员库。为方便联系、加强沟通,各地于4月30日前将信息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至省局农家书屋办公室(联系人:王建才,联系电话:0571-8716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