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家书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浙新出办〔2011〕16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农家书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举措。总署领导多次指示要认真做好信息系统的填报、审核工作,并强调要将信息系统填报审核工作与建设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根据总署《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家书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农字〔2010〕3号)要求,全省各地对此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概况
系统有总署级、省(区、市)级、市(地、州)级、县(市、区)级等四级用户(以下分别称总署用户、省级用户、市级用户、县级用户),供对应各级农家书屋工程管理部门使用。系统包括资金管理、申报管理、验收管理、文档管理、书目管理、汇总报表、查询统计、系统管理和系统帮助等9个功能模块,并根据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赋予各级用户不同的权限。系统通过自下而上的信息采集和自上而下的信息发布,连接各级用户,动态管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各级用户通过登录网址http://tb.zgnjsw.gov.cn进入系统,用户初次登录时,保持“密码”栏无密码状态,直接点击“登录”按钮,然后按照系统要求设定密码并补充用户各项基本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详见演示光盘或系统帮助。
二、系统功能
1.资金管理。各级用户按年度填报上级财政资金下拨、本级财政资金配套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应数据。
2.申报管理。按照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申报程序,系统由县级用户上报对应行政区域农家书屋建设计划,市级用户和省级用户审核、调整、编制和上报本行政区域农家书屋建设计划,总署用户审核、调整、编制全国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
3.验收管理。按照农家书屋工程督查验收的要求,系统由市级用户、省级用户填报农家书屋验收数据,省级用户对市级用户的验收情况进行审核,总署用户对全国验收情况进行审核。
4.文档管理。各级用户上传对应行政区域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管理文件、工作简报等工作信息。
5.书目管理。总署用户、省级用户填报对应行政区域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数据,查看总署及各地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
6.汇总报表。系统提供各级用户对应行政区域各年度农家书屋的申报、验收、资金、综合等四类情况的汇总报表和明细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