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工作效率。办事严格遵守时限,高效快捷,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不作为等效率低下问题。
五是清正廉洁。办事公道守信,纪律规章严明,监督机制健全,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民主评议的方法和工作步骤
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自查自评的方法。各单位既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又要积极参加属地开展的民主评议工作,有计划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充实调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本单位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围绕执法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从工作职能、执法或服务的范围、内容、标准、监督方式等方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服务承诺,并在本单位网站、办事大厅或以其它方式予以公开。2012年5月20日前,将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通过RTX报驻局监察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底前)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针对市纠风办向我局下发的《关于反馈2011年度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综合评议结果的通知》中反馈的问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紧密联系各自的实际,对号入座,制定措施,认真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驻局监察处和各分局监察科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围绕评议内容,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意见箱、投诉举报电话,发放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边评边改,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是市局将组织特邀监督员对部分单位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改正。
四是各单位要及时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情况以信息的形式上报驻局监察处,每月不少于一篇。驻局纪检组监察处拟在7-8月份召开纪检监察片会,听取各单位开展评议工作的情况汇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底前)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有效机制和管用制度,努力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评议中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评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驻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