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拓展社会志愿服务、建设志愿之城的意见

  三、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拓展社会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

  1、深化雷锋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雷锋事迹和雷锋精神的宣传教育,积极发现、培育和宣传新时期践行雷锋精神的先进典型,围绕弘扬雷锋精神组织创作一批文艺作品,生动形象地展现雷锋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广泛开展道德讲堂、巡回宣讲、主题展览、道德模范故事汇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使雷锋事迹和雷锋精神深入人心,全市各类宣讲活动每年不少于1000场。

  2、开展系列志愿服务集中行动。倡导和鼓励广大市民参加各种社会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雷锋活动,每月有市民广场志愿集中服务行动,每周有居民小区志愿集中服务行动,通过媒体提前公布志愿服务集中点和服务项目,推进社会志愿服务常态化,市民对志愿服务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组织青少年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把志愿服务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建立多种形式的学雷锋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基地,组织大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学雷锋活动。探索建立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认证或学分制度,全市大中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实践不少于2小时。

  4、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使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成为对接群众志愿服务供需的主渠道。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依托社委会和社区服务站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形成社区志愿服务与社区公共服务、公益便民服务的有效对接,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常性开展。各级文明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站率达 100%,其他社区应达 80%以上。

  5、建设重点单位志愿服务站点。在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引导人们重礼仪、守规范、讲道德。商场、集市、宾馆、医院、银行、邮局、电信、电力等窗口单位,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6、打造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品牌。全市各级文明单位须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组织员工定期开展各具特色的学雷锋活动,树立社会志愿服务的品牌形象,在学雷锋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为全社会学雷锋活动、拓展志愿服务做出榜样,全市培育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品牌不少于100个。

  7、培育壮大专业化志愿者队伍。在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卫生、体育、法律、心理、消防、民防、红十字、环保等诸多领域,充实、培育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各专业志愿服务队拥有专业资质的志愿者比例达30%。构筑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评价、激励、保障等工作动态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对社会各类志愿者的全覆盖管理,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建立南京市志愿者培训中心,开展志愿者骨干通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素质拓展培训,增强志愿者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各类志愿者培训不少于5万人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